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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起交通事故一审判决对吗?

河北-邯郸 11-21 18:55  悬赏 0  发布者:申哥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的这起交通事故一审判决对吗?
  2009年10月17日23时,申某的轿车在路边停着,被同向行使的两辆摩托车相撞后(驾驶员何某和赵某),何某的摩托车倒地后由于惯性又闯到申某的车尾部,(每辆摩托车各带一个人),撞到申某的车尾部的摩托车上带的女孩王某抢救无效死亡.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何某负主要责任,赵某和申某均付次要责任,申某的轿车有交强险,车上手续齐全本人有有效驾驶证,何某和赵某均为酒后驾车无驾驶证和行使证,因死者王某为城镇户口,法院认为总计应赔付死者的费用为45万多元.何某主要责任承担60%,其他两个次责各承担20%.
  原告起诉的被告为四方:
1、何某  主责 (没有上保险)
2、赵某  次责  (没有上保险)
3、申某  次责  (上的机动车交强险)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申某上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一审判决如下:
  1、保险公司赔付死者11.2万元。
剩余部分何某赵某申某分别按6:2:2承担。
45-11.2=33.8万元
何某承担33.8*0.6=20.28万元
赵某 承担    33.8*0.2=6.76
申某 承担    33.8*0.2=6.76
 我是申某,我车买的机动车交强险,没有给我承担风险,而成了三方的公共部分,我对此不能理解和接受,有是法律的公正,如果我没有买保险,我最多承担20%即9万元,相反我买了保险,我本身是次要责任,连同保险部分上相当于我一人出了17.96万元,占总理赔额的40%,我不知道一审法官是怎么算的,判决下来,没有过上诉期,请律师对我帮助,谢谢13932073978诚请全国律师界朋友帮帮打赢这场官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没有维护了我的正当权益,我找他们,他们不于理踩我,说是法院这样判我们保险公司也没有办法,我同时也打了95518咨询,结果也是同样的回答,我能起诉保险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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