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惠友波  
该问题已关闭

这样起诉对方行吗?

广东-东莞 07-16 17:14  悬赏 0  发布者:唐玲莲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们的车子与对方的车子相擦了一下,交警处理的责任是对方负30%、我们负70%的责任。过了不几天在没有保险公司定损单的情况下,对方拿来了4S店的打价单是13000多元,因为我们知道车子只是相擦没那么严重不同意就要对方给予物价局的价单,结果对方出示了物价局的价单是9000多,当时在交警的协调下我们交付了6000(包括保险的2000元赔款,因为我们只买了强制险)给对方,并双方签下了协议书。现在我们的车子已经修好,对方却不愿意来支付2000元现金(此款是由对方先垫付后在拿发票到保险公司报账)。打对方的电话才知道对方根本还没有去修车子,后我们通过从对方保险公司来帮我方车子定损人处了解到,对方的车子定损大约是3000多元,我们去找交警,交警也帮我们打对方的电话没说上几句话对方就把电话挂断,继续打对方在也不接电话,对方将我的电话进行设置,我无法打通对方的电话,无奈交警只有将一些资料交给我们让我们去法院直接起诉。请问我们应该怎么起诉对方,请问对方的这种做法是什么行为?如果我要起诉对方,一是要对方支付那2000元,二是要对方赔偿我的误工费,三是起诉对方要欺诈行为。这样对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6 17:41
可以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黑龙江黑河
黑龙江哈尔滨
河南商丘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500968
安徽 合肥
人气:85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36307
河南 郑州
人气:53077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349
湖南 长沙
人气:5430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