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这种情况算“套保、骗保”吗?

福建-漳州 07-16 20:58  悬赏 0  发布者:巴河小龙 给我留言  回答:(0)
某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定点医院,因刚起步不久,内部管理尚不规范,被县新农合管理部门查出一些问题,事发时间段是今年4-6月份。据说涉嫌“套保、骗保”,要按双方“协议”处以5-10倍罚款,还声称要作为案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但是,该县新农合管理部门自今年3月份起并没有按双方“协议”于报账后次月,将定点医院垫付的报销补偿款拨付给定点医院。也就是说,要说“套保、骗保”,并没有造成既成事实。请教各位律师,这种情况能给这家定点医院安上“套保、骗保”罪名吗?管理部门单方面制定5-10倍罚款的规定,有法可依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088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91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