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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错抓人

吉林-通化 07-18 17:11  悬赏 0  发布者:sunshi…… 给我留言  回答:(1)
A县村民因与B市被通缉要犯同名,两次被刑警队错抓,并使用暴力手段,今天,A县刑警队接到通知,到A县村民家中使用暴力手段将其抓走送到B县公安局,B县公安局经核实是错抓,当天将其放回,A县村民家属因受惊吓,住院治疗,并在其村造成不良影响,请问A县村民,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是否可以对B县刑警队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对A县刑警队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保障自己的权利,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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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7-1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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