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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到别的女人家里过夜可以作为离婚过错证据吗

上海 11-22 19:14  悬赏 0  发布者:baobei…… 给我留言  回答:(10)
请问律师,丈夫到别的女人家里过夜,如果我以嫖娼名义报110,如果警察进去没有捉奸在床,只是可以证明丈夫在那里过夜的话,在法庭上这种警察笔录有效力吗?可以在离婚案财产分割上对我有利吗?谢谢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再想问一下。这种证据只要我知道丈夫在那里住,等到半夜直接报警就可以吗?
如果我事后找第三者质问录音,这种证据有没有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2 19:17
可以作为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0-11-22 20:43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0-11-22 21:29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回复时间: 2010-11-23 07:37
只有一次吗》可以作为证据,最好再结合其他证据。
回复时间: 2010-11-23 07:40
对你比较有利,至少证明你丈夫有外遇情节,你将来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适当多分你财产。

如有需要,可致电联系。
回复时间: 2010-11-23 11:24
1、这样的证据对你有帮助;
2、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回复时间: 2010-11-23 13:56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回复时间: 2010-11-23 14:21
可以作为证据的,录音也可作为证据,两者都有利于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0-11-23 14:27
警方的笔录可以作为男方过错的证据。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有过错方进行经济补偿,即在财产分割时予以少分或不分。
回复时间: 2010-11-23 20:00
有法律效力,但是偶尔的一次对财产分割影响有限,录音要看具体内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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