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郝廷玉  毕丽荣  刘哲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岗位调整

重庆 07-23 08:50  悬赏 0  发布者:138837…… 给我留言  回答:(4)
不接受公司领导对自己工作岗位的调整,可以提岀政策性解除走人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3 08:55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4-07-23 09:24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需要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劳动者不同意的,不能调整。用人单位就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7-23 10:5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故公司调整工作岗位,应当采取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原则,采用书面的形式,而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而实际工作中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很多:(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会另行安排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到新岗位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回复时间: 2014-07-23 18:55
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临沂
上海杨浦区
北京海淀区
黑龙江黑河
广东深圳
浙江嘉兴
广西贵港
广东东莞
辽宁沈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89169
山东 临沂
人气:14822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29239
山东 菏泽
人气:345567
上海 杨浦区
人气:90375
浙江 杭州
人气:971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