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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山西-太原 07-25 16:58  悬赏 0  发布者:yf3268…… 给我留言  回答:(1)
当事人甲方开车碰到骑自行车的乙方,造成乙方软组织损伤,然后到交警队调解开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当事人甲方不太清楚该理赔多少,根据乙方口述说自己每月工资要5000多,诊断建议书上写的是建议休息2-3周,折算3周工资大概3000多吧,后来交警说甲方你直接给上乙方一个月工资就算了包括误工补助,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5000元整,当时甲方没这方面经验于是就签了这个调解协议。但事后找人又了解了下,一般这个软组织损伤情况保险公司只赔付15天工资最多,大概也就是3000左右吧,而且软组织损伤也不涉及到营养费和护理费。我想问下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能修改么?已经提前赔付了人家2000了。现在觉得当时调解的结果甲方是不太合理啊。怎么办啊。就碰到自行车都没有跌倒,软组织损伤能陪到5000?还不算医疗费大概600左右。求助。
问题补充:
如果甲方不赔付剩下的3000元会怎样?如果乙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又会怎样判呢?是会重新认定伤情赔付标准呢?还是要照着当时的事故认定书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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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5 18:34
虽然可能实际损失没有这么多,但是你们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你自愿同意给这么多的,因为上面没有谈到医疗费,所以对方就医疗费可以起诉,其他项目不可以起诉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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