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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该怎样调档案?

江苏-连云港 03-16 18:41  悬赏 10  发布者:zhangr…… 给我留言  回答:(2)
签的合同是2008年8月--2012年8月,但是09年3月离职,去人事局调档案,他们说要调档函和公司开的同意调其本人档案的证明,但是让公司人员开证明时公司让交8000多的培训费,不交就不给开,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开上述证明,只凭调档函可以调档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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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17 16:05
公司没有任何权利要求职工支付任何费用,除非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09-03-17 16:41
如果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约定不到合同期满走人要支付培训费的补偿,那么公司让交8000多的培训费才是合法的。如果不开上述证明,只凭调档函是不可以调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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