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朱建宇  徐荣康  王远洋  年遇春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竞业禁止协议在赔偿不合理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福建-厦门 07-29 01:24  悬赏 0  发布者:starso……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现就职公司是高新企业,最近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大体内容是在职时不能泄露公司机密,离职后在三年内不能从事目前的行业,也不能泄露公司机密。我从事研发方面的工作,从工资条上看,保密费是1500元每月,但其中有1300元是从原来的工资和奖金部分分配过去的(我一直留有以往每月工资的工资条,对比工资分配数额得出),实际领取的保密费只有200元。公司在要求我们签协议时,在赔偿金金额上没有写数额,并且规定离职后将不再支付赔偿金。假如我签署后,下个月离职,那么只能获得200元的赔偿金,往后三年将受协议限制。今天面谈时,上级说如果没签,在福利和加薪上将受影响。因赔偿金额不合理,目前我还没有签协议,假如签署后,此协议是否有效?
问题补充:
此协议看起来不合理,但是签署后有法律效力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9 09:33
离职后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如果公司没支付呢?

回答:

没支付的可以起诉解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西桂林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530717
安徽 合肥
人气:28214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519
广西 柳州
人气:7049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