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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男方首付和贷款,购房合同有女方名字,现已分手,请教如何处理?

广东-广州 07-29 09:32  悬赏 5  发布者:401722…… 给我留言  回答:(29)
婚前在广州购房,男方贷款和首付,合同上加入女方名字,刚刚交楼尚未出证。现两人和平分手,女方同意放弃房产所有权并配合办理所需手续,请教如何处理?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专家的指导,有几个情况需要补充:1、双方直至分手都处于未婚的状态;2、放弃房屋产权的不可撤销声明在公证上是否有障碍? 3、广州购房须网签,现在与开发商沟通是否还有用?当然现在确实还未出证 4、银行会同意一人除名,由男方作为唯一抵押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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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04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9 09:47
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待贷款清了以后,双方联系房管局更名。
追问:

谢谢,如果女方近期想自行贷款购房,希望按首套房计算,而男方近几年没有财力一次性还清贷款,该如何处理?

回答:

可能无法实现目的,因目前是认房又认贷。
改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都需要第三方的同意,建议你自行与开发商、放款行核实。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07
你好,1.先尝试找出卖方办理合同变更;2.找银行办理房贷变更;3.把变更后的合同提交房屋登记中心。
如果上述方法中如果2无法办理银行房贷变更的,你可以要求女方写份放弃房产的不可撤销书面声明,并做公证。并与女方书面协议,待将来可以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配合你办理相关手续。
完成以上这些,可以确保你权益。
追问:

谢谢!一是放弃房产的在公证处公证是否存在政策障碍?粗粗问过广州公证处的一个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否定的。 二是能否提供放弃房产的不可撤销书面声明?

回答:

你可来电咨询或面询。

  • [河北-保定]
  • 李庆律师 VIP
  • 电话:13930897672
  • 315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9 11:20
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7-31 20:42
与开发商沟通处理,办理一人产权。
回复时间: 2014-07-29 09:42
按揭购房产权证要押在银行,先还款,注销按揭,再变更房屋登记。
我的补充: 2014-07-29 20:02
1、与女方签订一份协议,然后共同去公证处公证。
2、其他事宜建议与开发商、银行沟通。
回复时间: 2014-07-29 09:47
变更房屋登记
回复时间: 2014-07-29 09:49
女方既然答应,就直接去房管局更名,可以要求女方写一份协议,免除后患。
追问:

房管局更名不需要经过贷款银行同意?

回复时间: 2014-07-29 09:56
1、与女方签订协议确定女方放弃产权,以免其日后反悔;
2、让女方正式发函告知开发商,要求变更合同,办理产权时直接办理至男方名下;
3、与银行协商,变更抵押按揭合同。
追问:

已经网签了,函告开发商变更是否有用?银行一般会同意这样的合同变更吗?

回答:

告知开发商有用,只要开发商同意,然后你个人贷款征信额度没问题,银行会变更的。

追问:

谢谢!能否提供一个协议模版?与女方签的

回答:

没有现成模板,可委托律师起草或直接办理公证。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00
弃产,需银行同意。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03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03
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09
你好,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建议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19
双方签订协议,去房管局办理手续。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23
双方签订房产分割协议,明确女方放弃产权,然后亲自到银行、房地局办理变更手续。
我的补充: 2014-07-29 10:33
可以在网签前变更产权人及抵押人
追问:

谢谢,可是已经网签了。。。不然银行也不可能同意贷款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27
委托律师拟定离婚协议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30
你好,根据你所说,答复如下:
首先,买卖合同中有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是买房人之一。因为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你们二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你们需要做的就是变更买房合同,去掉女方的名字,办理产权登记,登记在男方名下。
追问:

已在房管局网签了,现在变更买房合同可行否?

回答:

即便是网签了也可以变更合同,但是需要买卖双方的同意。网签是为了避免损害国家以及第三人利益。卖房同意,买同意就可以变更。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36
您好,目前房产证未办下来,现在需要变更的是购房合同,这个你要变更房屋买卖合同,去掉你的名字,然后与银行和房管局沟通,变更房屋登记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40
首先合男女双方名字,一般是为共有关系,对此女方自愿放弃,建议最好做共振协议;
其次该房屋看来有银行按揭,银行作为房屋抵押权人,不会轻易变更房屋共有人的,因为那样增放大了银行风险,这是责任问题;
最后,双方协议写清楚,办完公证,等待银行贷款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强调一点,可以在公证处办理过户委托手续,避免以后女方反悔不配合办理过户,这点很重要,不可忽视,这个环节纠纷很多。
追问:

谢谢!广州市公证处的一个工作人员说委托公证时限只有一到两年,是否属实?如果是,因为这也是男方的唯一住房,如果交易后再买则变成二套房,恐怕还无这个购房能力。

回答:

牵一发动全身,要学会抓主要矛盾,目前你需要理清的是房产共有分离。其他事情慢慢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56
可作一公证,但需银行同意,否则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59
您好,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待贷款清了以后,双方联系房管局更名。
回复时间: 2014-07-29 11:25
1、已经网签和交房,并且银行已经放款给开发商,这种情况下,想要从合同中除名已经不可行,银行不会同意,因为购房合同中是2个人签名,那么自然抵押贷款合同也是你们2个人共同签名,现在想要撤出一个人,银行会考虑变成一个还款人会对银行的的贷款产生风险,因此银行不会同意。
2、比较可行的方案就是在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在房产证所有权人一栏中只记载男方名字,女方放弃所有权。
回复时间: 2014-07-29 12:39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和贷款银行。
回复时间: 2014-07-29 13:21
办理公证后办理过户手续,同时需要银行同意。
回复时间: 2014-07-29 13:39
你好,针对你的提问,我作出如下答复:
1、这种情况下,涉及银行的资金安全和房屋登记主管部门的管理秩序,你们双方协议变更可能不行;
2、建议你出具一分抛弃不动产权利的声明书给男方;
3、很多事情可以缓缓,没准会有转机的。
回复时间: 2014-07-30 08:27
1、女方给男方出具书面说明,说明情况表示放弃房产权力即可,公证更好没有什么障碍;2、双方找开发商共同协商变更买卖合同内容,开发商同意即与协商变更;3、找开发商沟通应该有用,事在人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吗),应该努力争取,否则只能房产证下发后更改,就麻烦了,女方不配合,只能诉讼解决了。4、银行协商也是可能的。。
追问:

银行不同意除名,除非还清贷款,或者出证后与女方做一次交易,进行转按揭并承担交易税费。

回答:

银行有条件同意就很好了。

回复时间: 2014-07-30 13:51
1、首先与女方签订协议,声明放弃产权,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以确保万无一失。
2、双方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如若不行,可以让女方正式发函告知开发商,要求变更合同,办理产权时直接办理至男方名下;
3、最后还需与银行协商,变更抵押按揭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7-30 19:50
双方签一个过户协议,待按揭贷款还完,双方去房产局变更登记。
回复时间: 2014-08-01 10:07
变更需要银行的同意,因为少了一个人,银行会当心还贷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8-0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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