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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这种做法,算的上是过错方吗

 07-29 09:42  悬赏 0  发布者:zhf253……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大渡口 回答:(9)
妻子提出离婚,丈夫没同意,妻子就离家出走,也没有回娘家,丈夫遍寻不着,也报了警,时隔二年后,妻子回来了,把丈夫告上法庭提出离婚。请问:妻子的这种做法,算的上是过错方吗?法律上会判离吗?
问题补充:
妻子是因为和丈夫的母亲因为一点小口角,才负气离家出走的,这样算是感情破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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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29日 09时55分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感情破裂了,法院会判决离的
关键是,男方是否愿意离,如果不愿意离,是有办法挽救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9 09:44
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才可能会判决离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9 09:55
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方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11
要看男方现在的态度和意愿,如果不愿意离婚,这种情形非法定判离的情形。
回复时间: 2014-07-29 11:06
这不算女方有过错,也不算感情破裂。
回复时间: 2014-07-29 12:22
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二年是法定的离婚条件之一,你所咨询阐述的情况,对方不违法也不算过错方
回复时间: 2014-07-29 14:58
不属于过错方
回复时间: 2014-07-29 16:02
不属于感情破裂,婚姻内,只要不是犯了违背原则的事情如淫乱、重婚、吸毒、赌博及家庭暴力等,就不属于有过错,只是小的争吵及夫妻的磨合期内的争执。
回复时间: 2014-07-29 20:35
这个是不会算过错方的。你只能说她没有尽到对家庭的义务。建议电话咨询周炜律师或者到周炜律师办公室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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