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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男方放弃抚养权,女方无力抚养,送人是否需要公证处公证

江苏-无锡 07-29 10:24  悬赏 0  发布者:daluob……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朋友与他男朋友分手,他们是未婚生子,男方放弃小孩抚养权,女方也无力抚养,后续需要送人,但担心男方以后找麻烦,是否男女双方签字画押就可以,还是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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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7-29 10:35
不用公证,需要在民政局办登记
回复时间: 2014-07-29 10:53
不能随便送人的,需要经过登记办理
回复时间: 2014-07-29 12:26
要经民政局同意并办理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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