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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有限公司吃我预付款

广东-广州 07-29 17:31  悬赏 20  发布者:137139…… 给我留言  回答:(2)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叁万陆仟圆        _ 整(即:¥    36000       _元),付款方式分为两次付清,即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全部款项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     壹万捌仟圆       _ 整(即:¥_  18000        _元);甲乙双方签定《项目验收合格确认书》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壹万捌仟圆    _ 整(即:¥_     18000     元)。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支付的费用给甲方,并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5、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附  :1网站没开始做
      2我方单方想解除合同
      3*网络不退款,直接挂我电话
   
    请问如何拿回这笔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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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9 18:30
解除合同的理由?
回复时间: 2014-07-30 15:03
您好,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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