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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赠

上海 11-24 22:12  悬赏 0  发布者:kLE6639 回答:(5)
请问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里已经向遗赠人表明接受,但是当真正能可以继承的时候没有继承,现在已经过了一年了,才刚刚想起继承,可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4 23:33
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
回复时间: 2010-11-25 08:09
一般认为是 立遗嘱人死后2个月内要求,如果是还在世的时候,那么遗嘱还没有生效,你的通知不在效力期间之内。

如果是过世后2个月通知的,那么你可以受遗赠,但是你要有相关证据证明2个月的通知。
回复时间: 2010-11-25 10:10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指定期限内表示愿意接受受遗嘱,则你的权利受保护,暂时没有时效问题,但是,应当尽快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详情,可以来电联系咨询或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0-11-25 15:07
你需要证明当时你已经表示过接受了,现在可以起诉要求继承分割。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回复时间: 2010-11-25 18:18
一般认为死亡后两个月要明确接受遗赠,否则可能有一定的法律障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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