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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证给子女,如果现在老伴和孩子在老人去世后是否有权居住?

山东-青岛 07-31 17:56  悬赏 0  发布者:李宏健 给我留言  回答:(5)
老人再婚前有过遗产公证,房子给子女,如果现在老伴和孩子在老人去世后是否还有权继续居住?老人子女不让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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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31 17:59
你好,最好再和子女签订个协议,约定有权继续居住
回复时间: 2014-07-31 18:08
单纯从物权法来看,如果老人生前有遗嘱,房产给子女,那么老人去世后,子女可以收回房屋。不过从道义上讲,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应该保障配偶居住的基本权利,如果只有这一套房产,应该允许配偶居住。
回复时间: 2014-07-31 20:22
没有权力。。。
回复时间: 2014-08-01 08:38
既然产权属于老人子女的,则相应的使用权也发生转移,婚内可以基于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去世后对于死者的婚前个人财产,应该返还。这是法律的分析,具体还是要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8-01 13:37
无权,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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