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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吗

陕西 11-25 18:51  悬赏 0  发布者:rkx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生育一个孩子,并且领了独生子女证后丧偶。再婚,再婚丈夫也只有一个孩子,且由前妻带走抚养,我们再没生育也没领养,请问我们符号独生子女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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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6 11:16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2,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们符号独生子女条件,仍然可以可以享受相应的奖励待遇。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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