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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误治,患者死亡

 08-03 04:50  悬赏 10  发布者:一个悲伤的人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六盘水 回答:(3)
患者晚饭后觉腹部不适,上乡镇医院看病,医生只是简单的摸了摸患者的腹部,又询问了患者当天的饮食情况,就下了诊断结论::“急性胃肠炎”,输液一半时,病人病情恶化,又拉又吐,急送市医院,诊断:“急性胰腺炎”,一天半患者死亡。
一审:司法鉴定明显偏向医院,避重就轻,仅仅提到一些无关紧要的不足之处,对于影响并导致患者最终死亡的医疗过错却避而不谈。
想咨询律师:二审的时候,可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谢谢!
问题补充:
谢谢几位律师的解答!还有一个问题:患者有糖尿病,医生误给他输了葡萄糖,导致患者病情急剧恶化,院方在所出示的证人证词上弄虚作假,证词上患者自诉有糖尿病,然而院方却在有糖尿病的前面加了个没,变成了患者自诉没有糖尿病,又患者及患者家属曾经要求医生给做B超,医生均轻描淡写的推脱,及不耐烦,只确定患者就是胃肠炎,这是不是说明医生的诊疗行为有过错呢?还有患者的知情权有没有被侵犯?都说不主张医闹,然而法律的公平公正何时才体现在医疗纠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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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8月04日 14时23分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3 08:48
需要充分说明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才可以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8-03 11:03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应当是误诊导致的医疗事故。但是参与度不大,估计在30到50左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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