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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疑问,急!

上海-黄浦区 08-03 19:59  悬赏 0  发布者:191935……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4月因工资问题向公司提出辞职,当时5月的时候分公司领导答应私下给涨工资,所以留了下来。但是后来一直没有给涨,而且他们也一直没有停止招人。而我现在找到更好的工作,请问能否以4月的辞职报告为准,要求尽快交接走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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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3 20:09
你有权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8-03 20:15
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回复时间: 2014-08-03 20:49
可以要求尽快交接走人。
回复时间: 2014-08-03 22:38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8-04 20:27
你好!我认为不可以。4月份提出辞职,按照法律规定,算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的,那到了5月份就应该办理交接了,5月份没有办理,反而继续上班,现在都8月份了,又以四个月前的辞职报告要求立即办理交接,说不通的,你还是重新打一份辞职报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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