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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与正常行驶电动车发生事故

四川-泸州 08-03 20:41  悬赏 0  发布者:CDRCDR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正常由西向东行驶,经过街道时(因是赶集天),一行人横穿马路,我已按喇叭,此人就是不回头(原来耳朵不好,已80高龄)当我发现不对时刹车,但我的右手柄还是与他的左手发生磨擦,因老人稳不住一下坐到地下,我当时以为没多大事,把车推到一边(横在马路右边近中)及时把老人扶起,把他背到就近卫生所,医生说老人年龄大建议我送到镇卫生院,我才考虑到问题的严重并及时报警,把老人送到镇卫生院,后转到泸州医院,请问我应该负多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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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8-03 21:24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8-03 22:02
你好,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
回复时间: 2014-08-03 21:39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8-04 08:00
由交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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