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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生动物园由于管理员看管不力被动物抓伤,可对方支付疫苗费,是否合理,该怎么维权?

云南-昆明 08-03 23:33  悬赏 5  发布者:215970…… 给我留言  回答:(1)
周末到普洱市太阳河野生动物园游玩,从卫生间出来后就被猿类动物偷袭,导致手被抓伤,当时管理人员不在傍边(野生动物都是放养的,所以每只猿都有一个管理人员),被咬伤后公园工作人员也没有给受害者及时处理上口,半小时后公园的医务人(说是当天放假了)才出现,然后对伤口做了简单处理。花了一百多元买票到公园玩,由于发生此类事情,根本无法继续游玩,之后到动物员销售部理论,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和退换门票费用,可是对方死活只承担疫苗费用的赔偿,想以此草草了事,总是以没有先例为理由来搪塞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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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4 05:29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追问: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看,要求公园方面赔偿门票损失,因为公园过错方没有尽到应有的管理责任,是否可以理解为没有对消费者提合格的服务,供致使消费者没有达到消费目的,是否成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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