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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土地证,房子成为一座无安全的铁笼。

福建 08-05 09:54  悬赏 0  发布者:彩虹的颜色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0年购买的房子,当时不需要两证(土地证、房产证),只需要房产证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如今只拥有房产证。今年需要房产交易时,缺少土地证致使交易终止。而当时的卖主是旧城改建分配的房子,他本人也并没有办理土地证,且卖主已经去世,无法进行土地证的补办以及过户手续。该如何寻求法律程序,进行土地证的补办呢?房产局建议我们区寻找卖主的子女到司法局进行见证,证明继承父亲的土地产权,然后转让给我。但是,司法局说要见证可以,必须把卖主的子女以及十八岁以上的儿孙集合到现场签字。我们哪里有这么大本事,让一家人出面给我们做见证。卖主继承人不给予配合,我们也无能为力,难道,这做房子就成了真正的“不动产”了吗?有没有可遵循的法律依据帮助我们解决土地证的补办以及过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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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8-05 09:57
这是可以找民政局解决的
追问:

土地证的问题属于房产问题,民政局也管这个吗?能不能说一下具体的解决办法?比如该寻找哪个部门,寻求哪种方法?您现在有空吗?我致电您?

回复时间: 2014-08-05 13:29
可以找民政局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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