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通过固定报销形式,是否算入基本工资内

香港 08-05 14:48  悬赏 5  发布者:worldo…… 给我留言  回答:(0)
之前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4万,并且之前还口头约定每月有固定报销上限额度为1万,但并没有在合同中体现。 之后实际发放过程中,发给我的是每月固定薪资3万,并且要求通过每月除了餐饮以外的其他费用发票予以报销1万元作为上限。由于老板说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4万元,其中已经包括了报销额度1万元,所以每月的工资发放只能是3万元。并且口头约定并无据可循。那么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将每月少的1万元要回来?目前有的证据是,劳动合同上基本工资4万,每月工资单和银行入帐每月有两笔,其中一笔是3万元基本工资,还有一笔是1万元报销费用;还有税单上的纳税工资为每年36万,即3万一个月。
问题补充:
并且希望有合适的律师帮忙进行仲裁或者诉讼,本官司标目金额为26万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6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