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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店被敲诈,报案无作为

湖南-长沙 08-05 23:15  悬赏 30  发布者:劳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在7月5日至7月21日期间,经与酒店一工作人员沟通后(曾认识),讲好以200元/天房费入住御花园酒店,入住后前6天结帐是按200元/天结帐的,但过后对方讲今后按238元/天计价,本人也同意了!因自己一时周转问题,除总共付1500元房费后就没再支付,也跟店方打过招呼了!但因那店方人员整天催交!故短信告之对方!讲定于7月24日我就不再住了,到时退房一并结算!但想不到对方要求有价物品作抵押,本人也就把一部苹果笔记本交由对方押于总台!
在7月19日旁晚,店方人员把所欠房费清单发信息于我,计算到7月22日止,我共计欠店方2750元!而我押于店方的笔记本对方也说作价评估值2800元!当时我回信息提示24号我会结帐离店,并提醒电脑不得乱动!内存资料1百万我都不会卖,注明我付清房费时电脑要交回给我!这期间我一直住店,也没有其它异样或提醒!
然而在7月21日早上9点,店方人员带两社会人员到我房间,店方人员没进房间,由两社会人员手拿店方前台打印的房费帐单和我押于总台的电脑向我索要房费7700余元!讲我欠店方7千多元,一定要我支付,如不支付还要把我另一台SONE电脑也拿走!在此情况下,我与对方理论讲欠房费才2750元!而那两社会人员却不同意,一定要7千多元!并挑逗我找谁来讲理也没用!迫不得于自己只好叫以前的员工4人过来论理!
员工过来后,因对方还是要把二部电脑带走,我那员工不肯让他带走!进而发生了肢体冲突!而自己相反为阻止而被双方乱拳所伤!劝开后,因对方两人电话叫人,我也就劝朋友离开了!但想不到对方两人竞把两电脑往墙上击烂才罢手!其间店方一直都知道,也无一阻止及报警!
不久,对方叫来社会人员近20人,用威迫手段叫我写下借款三万元欠条,叫当天就要拿三万元给他们!当时电话已被他们控制,迫不得已只好被迫带他们过去朋友处借!开始朋友不肯要报案,他们就又把我带走,在把我带走后十分钟,朋友担心我安危!故与对方讨价还价后交18000元才把我赎回!
事后当天晚上我回到酒店就打电话报警!这次出警的警员最了解真相,但回到瑞金二路警署后,却不再处理,说由我们自行沟通解决,当时是店方一负责人及那员工来的!社会人员他们打电话也没有来!
事情也就没解决,一直到今天,我前后报警三次!结果都一样!
这里我想问一下,这一切是否属店方敲诈勒索行为!另从民事来讲,我的一切损失是否由店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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