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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毕业的学生在考试头一天,在学校中午午休期间逗玩,一个腕骨骨折,学校和班主任应该付什么责任

辽宁-葫芦岛 08-06 09:55  悬赏 15  发布者:890589…… 给我留言  回答:(7)
发生在六年级毕业考试头一天(7月1号),两个12、13的六年级学生在中午午休吃饭期间在教室内逗闹,导致一人腕骨轻微骨折,教师及时进行了处理,孩子在下午上课期间也没说手腕不能动,放学后回家家长发现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与伤人的学生家长一同前去看望,未伤者家长主动承担受害者家长的孩子的治疗费用,期间未伤者家长态度诚恳,积极治疗。现时隔一个多月,受害者家长起诉,起诉学校和老师,请问学校和老师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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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6 10:17
这是要承担一定的过错的
  • [辽宁-葫芦岛]
  • 杨静律师 VIP
  • 电话:15898271391
  • 282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11
你好,要看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8-06 09:58
家长的责任大,学校的责任小,因为是发生在午休时间段。
追问:

现在时隔一个月有余,手上者的家长要起诉学校、未伤者家长和学校,请问班主任和学校需要承担的是什么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能否打电话直接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8-06 10:09
双方监护人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8-06 10:24
你好,双方监护人承担责任。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8-06 10:43
双方监护人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8-06 15:46
不承担,应由对方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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