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朱学田  蒙彦军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

陕西-渭南 08-06 18:09  悬赏 0  发布者:10500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父亲驾驶的电动车由东向南行驶属支线无交通标志,一辆机动车由东向西主线行驶,由于运输车是空车速度较快,两车相撞,造成我父亲头部严重受伤,并且司机相撞未采取紧急措施打120,而是打电话给车主,车主到现场才进行报警,中间耽搁近半个小时的治疗,请问这个责任怎么算,后期和治疗费怎么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6 18:16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确定。根据责任认定各自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偿事宜,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8-06 21:09
责任有交警部门划分  后期和治疗费  需要鉴定后计算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07 08:54
后期治疗费,参考相关鉴定意见后,由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49
您好,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书确认责任协商赔偿事宜,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达成赔偿协议之前,让律师看下,以免赔偿过少,你们受到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892
山东 临沂
人气:249401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90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