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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的赔偿?

 03-18 13:02  悬赏 5  发布者:jessem……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2)
2008.06.12至2008.08.31日公司都是六天工作制,其中6月三天,7月四天,8月五天(周六上班天数). 
从2008.09.01至2008.10.10公司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其中9月四个周末共两天.10月半天. 
从2008.10.10日后就实行了五天工作制. 

我是2008.06.12号入职的,但是公司7月开始交纳社保,请问是否可以索赔一个月社保费用,另外听公司同事说公司交的社保都是按照最低额度交纳的,是否可以得到差额.差额怎么算?(我是深圳户口的,每月自己扣的是194.00元) 

我的试用期在合同上签的是三个月,可是到转正的时候公司说我是6.10以后来的六月份就不算一个月,因此推迟了一个月,在9月的时候才转正.10月才开始拿转正工资的,这个可以补偿? 

另外,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上说的是当月工资在次月15日支付,可是实际每次支付的时间都是20号以后,那拖发放工资时间可以索赔滞纳金么?请问滞纳金是如何结算的?一天多少钱呢? 
工资试用是2000.00元,后期是2500.00元. 
谢谢.很急,希望尽快有答复.

“滞纳金”是怎么算的.?如果工资是2500..发工资的时间定在15号,但实际发放日期是23号.那么是多少呢?
如果是2000呢...可以给我一个换算方法嘛?我不是很懂,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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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3月19日 09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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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1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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