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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拿拆迁补偿费用买房子时,直接用长期一直生活的小女儿的名字,其他儿女还有资格继承吗?

湖北 08-08 16:01  悬赏 0  发布者:杨芝阳 给我留言  回答:(3)
老房子是父亲的名字,房屋拆迁后,拿到补偿款,因小女儿近十年来和父母一起生活,并承担照顾父母的义务,父母离世后,其他儿女可以继承父母遣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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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8 16:05
这是可以继承的
追问:

用搬迁补偿款买房子时,房产证上已经使用了小女儿一个人的名字,其他儿女在父母离世后还可以要求继承吗

回复时间: 2014-08-08 16:30
其他子女的继承权并未灭失,但承担赡养义务较多的小女儿可以相应的多分。
回复时间: 2014-08-08 22:50
可以。但是尽赡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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