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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礼方面

吉林-长春 08-10 08:59  悬赏 0  发布者:马雪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去年和我对象订婚了,是彩礼方面的问题,我们俩是自己认识处的对象,没有媒人,涉及到彩礼,我们家就和我对象说彩礼的问题,我家要5万块钱+一个楼(房肇上写我们俩名),三金除外,当初问我和我妈妈问我对象买楼写谁名?他说我们俩住当然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可谁知道我对象竟然没和他家里人说,现在他家里不同意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可是现在已经过了1万块钱的礼,外加给了1万元大包小包的钱,也买了一金,如果两家闹掰了,我们该赔偿么?该把什么钱给他家,还是什么都不用给?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补充{男方家里之前承认要什么彩礼和我对象说,有我对象传达到他家,对外说凭赏,所以会亲家的时候我们没提写谁名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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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0 10:57
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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