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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拆迁

湖南-怀化 08-10 22:32  悬赏 0  发布者:李语熙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父亲于2003年租赁村中土地开办一砖厂,当时一切手续俱全。至2005年,政府将工厂划分为红线区,之后后父亲去办理相关营业手续政府不予办理,但一直未谈相关搬迁事宜,工厂一直继续营业,同时缴纳国税,环保等费用。今天政府派人就征收土地谈判,说我们没有营业执照,意思就是基本没有什么补偿款。但同时也在进行资产评估。我想请问如果按国家标准,如何对工厂进行拆迁赔偿,如果达不到当初组建工厂的标准,可否进行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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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1 12:51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维权
追问:

因为是政府拆迁,所以态度比较强硬,拆迁方说可以强制拆迁,请问强制拆迁违法吗,因为当时相关部门已经不予办理营业执照,所以工厂没有营业执照。谢谢您的回复。

回答:

强拆肯定是违法的。你们要看政府的拆迁程序是否合法,一般征地拆迁都应当由当地征收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一般包括土地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
如果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根据我们拆迁团队的经验,一般积极争取要比坐等更能争取到补偿机会。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11 06:43
可以起诉要求给予合理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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