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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 抚养权

四川-凉山 11-27 17:17  悬赏 0  发布者:朱逸樊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有一个一岁多的儿子,现在我和我老公要离婚,请问我怎样才能争的孩子的抚养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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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7 17:48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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