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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江苏-苏州 08-13 18:43  悬赏 5  发布者:易木成森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突然宣布,职位调整,由主管降为工程师,工资由原来的5100元,改为4000元,请问这是否合法?本人可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公司补偿N+1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可以该如何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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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3 19:11
是否实质变更合同?
是否有证据不胜任工作?
具体来电咨询
追问:

以上两点均没有

回复时间: 2014-08-13 19:07
公司调整你的职务和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说明理由,然后就理由部分看是否合法?你如果不满意公司安排,可以在和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话是可以获得补偿金的
追问:

无法跟公司协商,公司不愿给补偿金,怎办?

回答:

你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向其申要补偿金,不行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8-14 09:14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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