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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11-29 17:57  悬赏 0  发布者:向莉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2)
您好!我于2008年5月与天兴国际童装批发城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经营使用权,原始房屋,自己装修。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我在经过商城许可的情况下转租他人,并交纳了转租费。原合同是在经营使用权满后,我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需期满提前三月办理续租手续。但商城于今年9月10日至20日提前续签合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商铺的后五年经营权卖与他人,使我造成被动和不小损失。10月在得知消息后我前去商城询问与协商,得到的回复是商城没义务通知到本人,他们只将消息发布到商城,是我与我的租赁户之间信息不畅而造成我的损失,他们没有责任。而我的租赁户也没有违反商城的规定。我想咨询商城这样做是否合法?
问题补充:
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后五年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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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1月29日 19时04分
当然可以。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你可以依据原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给你造成更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康律师的及时回复!您给的建议令我要回我的权益更加有信心。您的建议简洁而又有权威,他给我强大的勇气和力量,让我感觉到国家的法律是任何人不可侵犯的,因为他的身后有许多像您这样的正义'卫士'!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9 20:06
一、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后五年的经营权。
二、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你可以依据原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给你造成更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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