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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出售,要交多少税(在重庆)

重庆 08-19 00:58  悬赏 5  发布者:游游255 给我留言  回答:(2)
母亲去世,继承两套房产各50%的产权,两套均已满5年,请问我现在算是有几套住房,并且我与父亲想出售其中一套房,是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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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9 10:19
是的。
回复时间: 2014-08-20 10:52
继承房交易过户的,营业税的5年期限从继承过户时重新起算。
整个交易税费包括:交易手续费(住宅5元/㎡ 非住宅11元/㎡,买方首购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减半)+交易印花税(住宅0 非住宅0.05%)+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 非住宅550元)+土地收益金(划拨地收取)+契税(非普通住房3%,普通住房1.5%。个人首购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1%)+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评估价格1%,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自用2年的免征)+土地登记费(33元/套)+营业税(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5.6%,5年及以上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差额征收,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免征)+评估费中介费。
追问:

谢谢,那请问如果我和父亲各自将其中一套的50%产权让给对方,让我们各自拥有一套完整产权的住房,需要缴哪些费用呢?办下来后,我们的产权是属于继承还是其它的呢

回答:

房屋过户的方式一般就三种:交易、继承、赠与。继承和赠与过户的费用很低(继承税未开始征收,税费的大头是契税),交易过户的费用上面已经说过了。继承过来或者受赠过来的房屋再出售时会区分继承来或者受赠来的份额计算税费,具体的可以咨询房交所或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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