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毕丽荣  朱建宇  李保忠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医保问题咨询

广东-广州 08-20 10:29  悬赏 20  发布者:希望741 给我留言  回答:(1)
单位在2000年至2010年期间,没有为员工缴交医疗保险,其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现单位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可否向单位追讨这十年的医保费用?如不能补缴的话,可否以赔偿方式支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0 10:37
可以向单位提出,如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要支付赔偿金
追问:

首先谢谢您的回答!单位支付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工作满一年赔一个月,而上述所提的十年间的医保费用,单位的回答是没有赔偿,那我们可以通过仲裁或者其它方式向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辽宁大连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56269
辽宁 大连
人气:45084
广东 深圳
人气:212860
安徽 合肥
人气:289859
山东 临沂
人气:252436
重庆 渝中
人气:4009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