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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躲避打架而损坏他人的物品赔偿责任

黑龙江-大兴安岭 11-30 09:02  悬赏 10  发布者:yepei2……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
请问在打架的过程中,对方拿刀追赶我,因为躲避我跑到邻居家的缝纫铺,那伙人把缝纫铺的门、玻璃砸碎,而我的血也染到了那些布料上。我想问一对于缝纫铺的赔偿是双方承担还是由我一人承担。如果不是对方拿刀追赶我,我也不会跑到缝纫铺,这样间接造成的损坏,我需要承担赔偿吗?
二是我们与缝纫铺是邻居关系,大家平时感情不错,他家当时也报了案,但不是针对我们。事后家人觉得十分过意不去,就给她送去二百元钱。现在派出所对这伤人案已了结,我们是受害者也得到了赔偿,可派出所在处理的时候忽略了对缝纫铺的赔偿,派出所是否属于失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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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30 10:40
可以对此损失向对方主张。
回复时间: 2010-12-02 14:23
给予合理赔偿即可,若自己不会处理与与本律师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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