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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北京 08-21 16:10  悬赏 0  发布者:yjj743 给我留言  回答:(30)
我媳妇提出离婚,我是在婚前交的首付款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婚前办下来的,是我的名字,但是我们有个10万贷款,是在婚后2年内我自己还清的。现在她提出离婚,并要求孩子归她抚养(女孩9岁)。我同意。但是她又提出要分割房产,并要求房产增值部分也要加入。请问律师是否有她的?如果有如何计算?还有结婚年限和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12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18
婚后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19
房屋属于你,年限和分割没有关系,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28
你好,房子产权是你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你妻子有权要求分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74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37
她有权分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8-21 21:28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五)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12
你好,一般房子是你的,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你妻子应该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13
你用婚前的钱偿还10万元贷款的情况下,对方提出分割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14
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应当就婚后还贷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对女方进行补偿。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16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男方需要给女方补偿。如果男方可以证明贷款是用婚前财产还的,那么不用补偿。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行为,需要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多分财产。
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归女方;孩子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遵循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决定孩子抚养权,孩子满十周岁,一般需要征求孩子意见。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固定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如遇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建议及时起诉。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16
对方可以要求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详情可来的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17
你好,房子产权是你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你妻子有权要求分割,自然增值部分也是你的但可以适当补偿你妻子一些。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20
房屋是你婚前取得,应当认定为你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你个人所有,但婚后你妻子参与实际还贷的部分,你应当给予补偿。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2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要看具体情况。你是用婚前的钱偿还的贷款还是婚后共同偿还的?一般房子是你的,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你妻子应该分割的。结婚年限和财产分割没有关系。如有需要,建议来电免费咨询或者面谈,我将详细为你解答。最后,祝愿一切顺利。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24
婚后还贷款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有她的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27
你好,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28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35
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你妻子份额。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37
房子归你没问题,但是因为婚后有还贷,所以你得给她一些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48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除非您可以证明还贷使用您的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8-21 16:57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你妻子有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8-21 17:03
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给另一方补偿,具体建议能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4-08-21 17:09
一般房子是你的,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你妻子应该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8-21 17:37
婚前财产为个人的 与对方无关。对方也无权分割。至于增值部分 更是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8-21 18:09
你好,房产是你婚前购入,写在你个人名下,是你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内还贷及其增值的部分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夫人有权分割,也就是说你应该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即使婚内所有的还贷的钱全部来自你个人,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你所有的收入都有女方的一半,也就是说女方也在参与还贷。
     这和结婚年限没有一点关系。
     详情来电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8-21 20:40
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给与女方相应的补偿,结婚年限与财产无关
回复时间: 2014-08-21 21:08
房子是你的,她可以分割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4-08-21 22:16
十万贷款婚后还清,可能要涉及增值部分,但比例不会很高。
回复时间: 2014-08-22 13:49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
回复时间: 2014-08-24 11:12
一般房子是你的,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你妻子应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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