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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山东-济南 11-30 15:20  悬赏 0  发布者:平阴王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爱人因脑出血在平阴县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花费9700多元她是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应该报销5300多元,实际报销了2900多元,我问结算人员他说有3000多元的药不给报销,请问律师医院方是不是应该提前告诉我们什么药不能报销?谢谢
问题补充: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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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30 20:47
医院一般应当提前告知家属或病员,如果没有告知,你可以向他的上级反映,请求酌情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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