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意外人身伤害赔偿比例问题

河北 03-20 16:11  悬赏 10  发布者:找非 给我留言  回答:(1)
今年元霄节之夜,村干部们组织秧歌队到我的企业里来“拜年”(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秧歌队是为赚“喜钱”而组织的临时团伙,主要是雇佣村里的妇女们组成,他们与村干部或村集体之间有没有书面协议,我不清楚,但村里的秧歌队并非我邀请他们来的,肯定无协议,而且他们几乎要拜访本地所有的企业摊点:煤站、砖厂、小卖部等),我给了他们500元“喜钱”。问题是,当天晚上,我们企业的职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误伤了秧歌队中一位妇女的眼睛。那么,对于该“伤员”的医疗费用及误工补贴该由谁来承担?如果我方也有责任,则双方比例是怎样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20 16:17
1 如果组织秧歌队没有过错,应由肇事职工负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609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6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52
福建 莆田
人气:54142
湖北 襄阳
人气:43936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