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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家里拆迁,还没有签字,镇政府发了好几次通知下来,说历史老房子再不拆就是违法建筑了

湖南-长沙 08-24 14:30  悬赏 5  发布者:qichen…… 给我留言  回答:(3)
朋友家里那边还有一部分农户没没有签字,前期已经签字的签的竟然是空白合同!这些没签字的家里都发了镇政府盖章的拆除违法建筑物行政决定意见告知书、决定书、催告书、通告,说以前70、80年代建的一层的老房子成违法建筑了,再不签字就会被拆了。最搞笑的是决定书里写:当事人于2014年8月未经批准建房,已被国土、规划部门认定为非法占地和违法建筑。明明是老房子,却变成今年建的了。还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和第二十七条,但是看了这两条,都和他家没啥关系也没有违反,请教律师高手回答。
   朋友说《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这么规定的: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他家老房子是80年代建的,没占用耕地,也没有违反。
   他委托我到网上来咨询,我也不是太懂,只是觉得老房子莫名其妙就成违法建筑了,而且都是盖的镇政府公章,感觉镇政府没有这么大的权限吧,而且有点不公平,已经签字的就是合法的,没签字的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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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5 09:35
您好!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24 20:41
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8-28 09:26
我们在长沙代理过征地补偿的案子。了解那里的个别公权人变着法子钻法律的规定。但我们有办法制服这样的违法分子,可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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