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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强行征地建学堂,农户心有冤屈无处申

湖南-怀化 08-24 14:36  悬赏 0  发布者:微笑如阳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湖南怀化人,家住戈竹坪镇天星村,那是个山高水长,交通堵塞,经济跟通讯都不发达的边界小镇。我父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农户人家,因土地贫瘠,常年在外谋生,半生漂泊,自知离不惑之年不远,意欲安身立命。因缘巧合,故于2012年冬季从本村村委会手中,以人民币42000元购得本村旧学堂及地皮一块,系日后建房所用。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双方自愿买卖,土地权在土地变更期前归我方终身享有。家境本就不富盈,再加购买地皮一事,我家短时间内无力建房。两老就合计着,学堂原貌还在,也称得上是个遮风挡雨的地,就稍稍花了点精力和小钱修修补补,一家住进去。倒也过得其乐融融。
可世事变幻无常,就在2013年五月份。村里向教育局申请在我村新建一所小学,因地势特殊,教育局批下了文件。在选址的时候遇上了分歧,大多地方不适合修建小学,犯难之际,村委会将教育局的人带到了旧学堂,也就是我们现在居家的地方。教育局的人都点头称好,满意之余却发现旧学堂里有农户居住,问之,带头人谎称只是暂住人家,对修建小学没多大影响。于是在我们都豪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家”就成了他们默认的选址地。待教育局的人走后,村里立即向我家提出原价收回旧学堂,补之两千元做为我父母之前修补学堂的差额。要我家在几日内搬出去。二老当然不愿意,明眼都能看出来的欺凌是绝不会傻到牺牲自己的利益替别人作文章的。村里见谈妥不成,瞬间换脸,威胁二老,如若不搬,我家往后在村里就无立足之地,处处受压制,行之将难。
我父亲是个粗人,没多大文化,却深知山里孩子读书的重要性,但又不想让自己吃太大的亏,毕竟得好处的永远是官,一时没了主意,就向亲朋好友咨询了番,纷纷道言,现处主动方的是我家,提出的任何条件,村里都会考虑。二老转念想想,若是真搬出去了,日后住哪都是个问题,家里迟早是要建房的,更何况是村里让我们现在没了住处,何不趁村里修建学校之际连同我家的房子也一起建了,这对村里想来也不是什么难事,也算是解决了这尴尬事件。经村里研究考量再三,应了。
因村里修建学校的事情比较急,要赶在2013年六月份前完工开学。刚好旧学堂前面大约五百米处的那块地,央中、水平,适合建房所用,,当下就被迫签了建房合同。将我家搬迁至隔壁的村委会活动中心暂住,开始了拆建房屋。事后才意识到那地皮缺条可以进去的小路,周边都是农田农地,若没村里出面,我们家是没有办法做到土地兑换的,村里称房子建在那挡住了学校。不愿出面,要我们自行处理。无奈下,只能考虑将地皮往旁边挪,农村人都是信奉风水的,谁人不想自己住的地方能风生水起,人财两旺呢,可旁边的地皮刚好与风水学上相冲,上下不能之际,有人建议将选址改到学校后面,又刚好符合风水原则,这松驰两换,一来二去父亲竟随口应了。说出的话收不回,只好作罢。
之前的建房合同里只给我家建三单房,没厨房没卫生间的,家人考虑到日后住起来可能不方便,就向村里提出加建,村里说加建可以,但要另外出钱,为了省下以后的麻烦,双方谈妥,在建房合同上附属我方再出15000元做为加建房屋费用,于房屋土建后一次付清。再完善房屋及房产证等相关事宜。
父母都是农村人,朴实本份,与官打交道于他们来说是件大事,不敢怠慢。生有差池,怕日后有口难辨,慢慢斟酌,漏洞显出:房产证,使用权的问题。我们若是将15000元如数交齐,谁能保证他们就能如期交房,或是如期交房后房产证何时才能到手?若事情真到那田地,他日求人办事,百般托延,人轻言微,看尽脸色,若他们在期间稍动下手脚。我们一介平民,怎能耐何得了他们一群官员呢?日后的波涛暗涌我们始料未及,又该如何善终?现如今,至少我们手上还有一张可以动的牌。因此父母商议后决定,村里给我家建房后办了房产证才交15000元钱到村里。人人都说这事合乎情理。不曾想遭村委会强烈拒绝,称一定交了钱才办事!就不明白了,村委会在顾忌什么?我们又不是不交钱,只是比合同上的晚交了点,那也是我们怕日后难做事,避免了些能避免的麻烦。难不成我家蠢到为了15000元钱跟村里的干部对着干?还是村里真的另有打算?想到这,父母态度也坚决起来了,没看到房产证拒不交钱!就此僵持,被迫停工。
直至今年,建房没竣工,我家依旧住在活动中心,目前无处可去,活动中心原本提供村里干部开会的地方,除了间大房,其它啥设施都没有,住那极不方便,做顿饭,上个洗手间,得去来回几百米的河边。冬寒交错,忍忍,一个冬天就过了。开春之际,我、姐姐还有父亲都外出工作,留老母一人在家务农,做点事情没人帮衬不说,村里还令人偷偷将其房间断了电,我那可怜的老母原本也用不着什么电的,就晚上用来照照明,可村里这般做法,实属令人气愤,要是嫌用电过多,村里大可吱声,我们安上电表便是,如今就这么不明不白了断一个老人家的电,意欲何为?如此欺凌个毫无还击之力的老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干部,党员的行事作风么?
时至今日,老母过得仍是原始社会般无灯光的生活。身在他乡的我们也曾打电话试着跟村委会的人协商,至少要保证能正常供电,让老母生活的不至于那么心酸,可他们呢?心面不一,相互推卸,不承认断电一事,亦不肯出面解决。就前些日子,我姐回了一趟家。才知道老母的生活有多么的艰难,出门不招人待见,入门伸手不见五指。更让人痛心的是新建的砖墙屋墙面有好几处都是开叉的裂痕,多处墙角下沉,还有雨水浸泡长的青苔墙面。我不是个建筑师,但我也知道不在一个平面的一面墙怎么可能不开叉,可为什么会不在一个平面呢,这个就要问当时的施工工人及管事人员是怎样的偷工减料,谋取暴利的。建一个这个的房子跟泥土堆出来的又有什么区别呢,加之家乡地质灾害频繁,很多正常的建筑房都跳脱不了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地质灾害的偷袭,更何况是这种到处开着裂痕的“土房子”呢?这种关乎人身安全的事情是不可以开玩笑、开小差的。
我想咨询整件事情在法律上的责任如何划分?应以什么样的方式补偿到我的家人。告诉我,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为我家作主,为我老母作主!这般肆意的人,应该回以他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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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4 15:35
搜集证据,向上级反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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