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陈利厚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法律咨询

 08-26 16:34  悬赏 25  发布者:plumin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汉中 回答:(4)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美容院做美体。美容院把我的子宫给按破了。请问怎没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8月26日 16时50分
美容院存在过错,应当对你的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不错,很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6 16:50
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8-26 17:02
您好,您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回复时间: 2014-08-26 17:06
你好,搜集证据,依法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782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09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36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58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6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