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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员工权益问题

河北-邢台 12-01 17:55  悬赏 0  发布者:mingya……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建行某二级分行的员工,有30年的工龄。今年54岁。在2010年7月份,我所在的分行搞双向竞聘上岗活动。我处室的经理没有聘任我。按这个二级分行的规定。我要待岗培训3月后再竞聘上岗。并且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其他绩效工资均无。
对此我有几点说明:
1)我质疑当地二级“双向竞聘上岗”活动的合法性?首先,这个双向竞聘活动是个形式,7月20号宣布并让员工填表,7月22号由部门经理对填表志愿选择作最后确定,时间短暂。且期间没有任何的竞聘、选拔、考核的内容。落聘员工的原因不清。
2)我的工作表现优秀,2006、2008、2009年都被上级行授予先进个人证书。和科室员工关系密切友好。
3)我和个别领导有过工作上的争论争吵,但也是事出有因,并且我向他做过沟通检讨。
4)处经理存在很多违规问题。特别是对员工由其是年老的员工歧视、排挤,待遇不公。。。。
我现在已被其他处室聘用,有了正常的待遇。但我在这几个月里一直在基层工作,收入上受到损失,人格上受到影响。大家都知道我的情况,纷纷鸣不平。但作为企业底层员工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办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想咨询像此类现象我应该怎样办。
问题补充:
这种双向竞聘活动是指员工在表格上填报三个志愿处室,在由该处室经理确定人选。第一志愿没选上的,由第二志愿处室选择,最后是三志愿选择。三次都没选上的就要待岗了。但因为各个处室用人都是在现有人员数量的基础上一对一确定,各处室领导从心理上都首选现在在岗员工,各个处室人员数量上又都没有增加。所以我也不能被聘到其他处室去。只有我所在的处室不聘任,我的待岗了,岗位就空缺了,但还没有人来补充这个岗位。一直空岗。我质疑这个二级分行自己搞的这种形式上的“竞聘”是否合法。员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曾向当地行长反映过,但无效。并且经常被警告不要闹事,否则,后果自负,我担心失去工作。只是进行了无效果的反映和4个月的等待。领导答复过,你过去做了很多成绩是过去,但不要吃老本,要立新功。是金子总会发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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