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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胎生育条件

新疆-伊犁 12-02 12:41  悬赏 0  发布者:liulin…… 给我留言  回答:(1)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依法判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在新疆像这样的家庭情况,还能再生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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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2 13: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婚夫妻(复婚者除外),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城镇汉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二)农村汉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三个子女的;(三)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的子女已达到规定的子女数,另一方未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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