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刘同发  高宏图  
该问题已关闭

土地补偿

河南-濮阳 08-31 17:09  悬赏 0  发布者:张良军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河南濮阳的, 某企业占用我们六家耕地8.38亩,1989年8.28日签订“附加协议书”,书中商定企业以地价每亩5899.40元、附着物款每亩6500.60付给农户。91年7月17日我们收到上述两项款。现在我看到了89年十一月二十日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书)、该协议有市区土地局、镇政府、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我们村委会)四方签订、该协议依据【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征地补偿安置事宜通过协商达成一下协议: 土地补偿费 79442.40元 安置补偿费132404.00元 劳力补助费83800元 青苗补偿款7944.24元 附着物补偿款 80820元 上述五项费用共计 384410.64元 其中91年7月17日我们已领取附着物款54475.03元(依89年8月28日协议中附着物款每亩6500.6元领取) 请问上述费用该不该分给我们几家农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2 13:55
你好,应该的
回复时间: 2014-08-31 19:21
可以由村委会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9-01 10:01
应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苏州
广东茂名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2109
河北 保定
人气:163244
河北 保定
人气:288512
陕西 西安
人气:17324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9211
湖南 长沙
人气:5559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