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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屋问题

上海 08-31 18:35  悬赏 0  发布者:yangju…… 给我留言  回答:(8)
1997年,我(10平方,居住面积),奶奶(6平方,居住面积)和姑妈(6平方,居住面积)共同拆迁,获得一套房屋。不久,姑妈将其户口迁离至姑父处,因那里即将动迁。之后,我父母陆续将其户口迁入。2007年,奶奶过世,之后该房屋的户口为我,我父母三人。
再之后,姑妈和姑父购买了一套房屋,同时位于热河路的房屋,也即将完成拆迁工作。

现我和我父母居住的房屋房价大概为2W/平方,姑妈起诉要求享受一半使用权或者要求我们补偿其50万。

目前,该套房屋仍旧为使用权房屋,我们未购买产权

请问对方诉求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2 14:01
你好
你姑妈不是同住人,无权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8-31 18:41
只有同住人才有权分割,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8-31 18:43
如所述情况,你姑妈不是同住人,无权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8-31 18:53
对方诉求不法,法院不会支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4-08-31 19:37
一般使用权房,没户口不能主张权利的!,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9-01 10:07
你好,你姑妈不是同住人,没有相关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9-01 10:24
你好,
1、使用权房只有同住人才有权利,你姑妈不是同住人,没有相关权利;
2、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02 15:58
诉求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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