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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期间,男朋友赠与的物品和钱现在要回

 09-01 17:36  悬赏 0  发布者:舞小溪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信阳 回答:(4)
男朋友家逼婚,但是我现在还没做好结婚的打算,所以他提出分手,现在想把恋爱期间送我的手机项链香水这些让我折合成现金还给他,还有期间给的一万块钱,一块出去玩和车票的费用也要我分摊。这样是否合理 ?用不用还给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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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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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1日 17时48分
你好,恋爱期间为女方买的饰品,视为赠与,不用退还,至于一万块钱,没有约定是借款的,也是赠与,不用退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其实不是在乎钱,只想争口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1 17:37
如果花在共同生活上,就不需要返还,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回复时间: 2014-09-01 17:47
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9-02 09:18
一般用于生活费用的不需要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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