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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福利分房与离婚后享受房补的问题

黑龙江-大庆 09-02 12:32  悬赏 0  发布者:v4587v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男,原来在市政企业合同制工人编制上班,并通过福利分房分得一套住房,花费5万元,并结婚。后期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房子协议归女方所有,男方得3万元出户。后通过招工考试回到父亲所在单位(国有油田企业)上班,原市政企业的养老、医疗保险全部放弃,没有迁转。到企业后重新计算并上交,在油田企业登记信息时提供的是无房户,企业在05年统计发放房补,本人得房补现金7800元。现前妻约谈,让我去油田单位退房补,要不然她办不了房证。问:我这种情况,享受房补违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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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2 12:39
属于政策性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9-02 13:53
您好!政策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9-02 19:07
福利是指单位给职工提供的待遇。你没有在同一单位(油田)取得两套房产,理论上是可以享有无房补贴的。当然,这得以企业的解释为主。如果你所在的企业认为你这种情况不允许再拿补贴,那你就得退回去。如果你单位认为你有权拿补贴,那你就不用退。至于你原来的房子,你前妻办不办得了证,跟你好象是没什么关系。
最后总结:不违法,可能会跟单位的补贴政策不符。这一点你得自己核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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