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股份转让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申维丰  陈皓元  李仁红  
已解决问题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09-02 14:05  悬赏 10  发布者:爱新觉罗玄烨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8)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是一个公司(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由7个股东组成,我占公司的25%股份,公司前几年一直是承包给法人经营,现在因公司法人的个人行为,导致外债很多,具体按什么形式欠债因为法人不告知而不明确。现在其他5个小股东想把股份全部转让给我,我也有意向收购,甚至是希望全部收购,但法人那边比较复杂也比较麻烦,这个暂且不提。我现在想问的是,如果在无法收购法人手上股份的前提下,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不承担法人所欠债款,也就是说,当只有我们两个股东的情况下,我是不是需要承担他所欠债款(公司和个人)?
这里有三个前提我要提一下的:第一,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是和银行贷款了220万;第二,承包给法人的时候刚开始两年是签了承包协议的,后来就没签了,因为害死几十年的朋友,也就没在意;第三,在他承包期间,我又重新注册了一个公司,走账都是从那个账户上走的,我所在的公司听财务说已经很久没有走过账了。
PS:法人在我所在公司的账户上很久没走过帐,而现在用公司签下欠条的情况下,公司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2日 15时11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提到的法定代表人欠债都是以公司名义借贷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债务由公司承担,你和法定代表人只需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即可,不存在你说的不需要承担的情况。当然你和法定代表人之间可以做内部约定,约定债务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与你无关,不过这样的约定仅在你们之间内部有效。
另外,对于股权转让是不会必然影响到债务转移的,你们股东之间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除非公司章程命令约定禁止。所以只要你自愿收购,其他股东也愿意转让给你,法定代表人放弃有限购买权就可以了,你们股东之间签订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这种股份内部转让的行为,与公司名下的债务无关。你也可以跟原股东约定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比如约定转让前产生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之后的由你承担等等。
第三,财务走账的问题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说提到的债务都没有在公司走,而是另一家公司走的,那么可能不涉及到本公司欠债的问题,具体还要看详细情况。
我的补充: 2014-09-02 15:11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会去进行核查一下,有进一步需要会联系您,谢谢~~
其它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02 14:08
您好,股东以出资承担责任,股东不承担其他股东的债务等
追问:

但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债务是由公司承担,不由股东承担,那法人以公司名义签下的债款该怎么算?比如材料款啊、加工款什么的

回答:

您好,以公司名义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法人违法,可以向法人追偿,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02 14:12
债务由公司承担,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9-02 14:22
你好,委托律师,尽量减少你的不必要损失,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02 14:36
需要承担公司欠款,但是要经过查账。详情可致电。
回复时间: 2014-09-02 14:39
对于以公司名义欠下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与股东个人财产无关;法定代表人个人产生的债务,应该由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问题是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对于第三者一般会认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因此可能涉及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在实践中被认定属于公司债务。至于承包属于内部承包,不能对抗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4-09-02 14:39
股东以出资承担责任,股东不承担其他股东的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9-02 14:52
你好,首先需要看法人代表所欠债务是属于公司的债务还是其个人债务?若是公司的债务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公司的债务是公司法人代表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股东可以向其追偿。若是属于公司法人代表的个人债务的,公司股东不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浙江杭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18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64
广西 柳州
人气:70722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6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45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