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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

山东-青岛 09-02 18:55  悬赏 0  发布者:刘青最美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想问一下,A.B.C三人开黑出租,被非法钓鱼的给钓了,结果吧其中一个钓鱼的给打了,轻微伤,我想问一下是否构成了寻衅滋事。  现在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了12天了,到现在还没有下批捕,根据刑事诉讼法89条说他们不应该刑拘那么长时间,我去公安局要人的话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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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2 19:01
刑拘最长为30天
回复时间: 2014-09-02 19:26
不行,请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02 23:43
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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