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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的保险与节假日制度

四川-眉山 09-04 23:53  悬赏 10  发布者:蜜桃多多儿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眉山市县级医院的一名合同制员工,于2008年来到该医院参加工作至今,该医院是属于事业单位,至今未曾与我签署过任何聘请合同,医院方面说是方便管理。五险一金中只购买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也只是买的社会保险的百分之六十,而非基保。住房公积金也是2014年才开始购买。我们值班的医护人员每个月没有双休假,没有国家规定的所有节假日,包括一些人流假,公休假,探亲假一类的也没有,只能在通宵夜班后有休息。想咨询一下该医院的行为是否合法?国家对此有没有专门的机构检举揭发这些现象?我们又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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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5 09:51
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补齐社保等。
回复时间: 2014-09-05 09:57
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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